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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广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医。通过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向政府提供反馈意见。
二、 尊重和保护医师合法的处方、诊断和治疗权利,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三、 履行行业协会职责,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和行业管理规定,规范医师执业行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师培训、考核、考试体系;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
四、 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
五、关心、帮助乡村医师和社区医师,开展农村·社区医疗扶持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及健康管理等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
七、积极为会员服务,兴办相关咨询服务机构。介绍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报刊,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普及。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师行业管理经验和医疗服务经验。
九、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对违反医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的会员以及协会工作人员予以惩戒。
十、针对医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为政府制订医师队伍管理和医疗卫生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 搭建医师与政府、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沟通的平台,促进医师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系,努力营造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
十二、承办国家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